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船舶交易分中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船舶买卖合同》。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受让方须于转让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
5.转让方以现状交船,不负责送船。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不包括船舶剩余燃料)。
7.意向方可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包先生0571-87095861,13857227065。
8.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9.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一:陈先生,联系电话:0580-2027516,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楼;联系人二:慎先生,联系电话:0571-87710242,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18-19层,
10.截至评估基准日,浙海365轮的所有权人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浙海365轮将期后完成融资租赁提前还款事宜,在完成还款并取得浙海365轮船舶所有权后,再委托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挂牌出售程序。
参拍承诺书(浙海365).pdf
“浙海365”散货船《船舶买卖合同》-中英文.pdf
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分中心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浙海36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