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规定

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船名:DEYANG”;

IMO编号:9317755

类型:散货船;

船旗:利比里亚;船级社:NK

总长:175.53m;型宽:29.40m;型深:13.70m

夏季载重吨:31921t;夏季满载吃水:9.569m

空船重量:7312t

总吨:19802;净吨:10791

货舱:5/5口;散装舱容:42620.18m3

主机:日本三菱6UEC52LA6840kW@129r/min,共一台;

克令吊:30t × 4台;

建造完工时间:20050420日;

建造者:日本THE HAKODATE DOCK CO., LTD.

备注:该船为在航船。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勘验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的任何担保。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拍卖人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2个银行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竞拍成交确认书》正本。

2、该标的的《船舶买卖合同》(即MOA)详见附件,其作为本公告的一部分,与本公告中的条款具备同等效力。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视为接受公告所附《船舶买卖合同》文本。竞拍成交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在此基础上进行签订,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竞拍公告中所附的《船舶买卖合同》(即MOA),若与本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签订后的《船舶买卖合同》(即MOA)内容为准。

3、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成交且《船舶买卖合同》(即MOA)签订后,将自动转为购船定金(即Deposit,不计息)。

4、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美元账户作为第三方交易服务账户,《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或SERVICE AGREEMENT)和《船舶买卖合同》(即MOA)同时签订。且转让方与买受人办理完毕船舶交接手续并签订《船舶交接确认书》即(PODA)和《船款释放函》后,我司凭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船舶交接确认书》和《船款释放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在3个银行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释放所有我司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购船款、剩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交易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第三方交易服务资金不计息。

5、买受人须根据《船舶买卖合同》(即MOA)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或SERVICE AGREEMENT)的约定,最晚应该在船舶交接的2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将剩余成交款、预估剩油款及其他交接杂费(如有)付至第三方交易服务账户,逾期按违约论处。

6、若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未按期签订或拒绝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或相关协议,则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若《船舶买卖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因买受人原因(如资信问题或涉及制裁等)无法开设交易服务账户,或买受人未按照买卖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剩余船款,则转让方有权根据《船舶买卖合同》的约定单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权没收买受人已支付的购船定金,且不影响转让方向买受人索赔损失的权利。

7、若买受人存在上述违约之情形导致交易取消的,我司有权优先扣除应收的竞拍服务费,余额作为买受人的违约金在买受人构成实际违约(即违反我司的竞拍规定,包括未按时签署《竞拍成交确认书》/《船舶买卖合同》/《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未按时按约足额支付剩余船款/无法开立交易服务账户等)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转让方的指令对标的船舶重新组织竞拍。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转让方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后的20个银行工作日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50210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50310日。

最早和最晚交接日之间的具体交船时间由转让方选择。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确需延期交船,转让方将与买受人友好协商并约定新的船舶交接日期。

2、标的移交地点:新加坡-日本范围内的码头或锚地(包括中国、韩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等),由转让方选择确认。转让方确定意向的交船地并向买受人提交提前20天、10天、5天、3天的预计交船通知,并提供提前1天的交船准备就绪通知。

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移交状态:标的船舶按照买受人验船时的现状交接(正常损耗除外)。若买受人未进行看样,即视为买受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视同看样,交船则以交接时的现状进行交接。

3、该船竞拍成交后,买卖双方的交接文件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MOA

4、本公告附有二份附件(参拍承诺书、MOA),请自行下载查阅。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买受人必须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银行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成交价1%的竞拍服务费。

2、与竞拍保证金相关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所有与购船相关款项的汇付和退汇等银行手续费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拍,转让方仅提供船价和剩油款的商业形式发票;船舶移交后产生的所有费用、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竞价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代表对船存燃油、未开封的桶装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内未使用过的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

所有油品均以转让方最后一次的实际采购单价(发票单价,不含驳船运费)作为结算依据进行核算。
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燃油发票,则按照船舶交接前3个工作日的普氏(Platts)新加坡价格作为燃油的结算依据;如果转让方无法提供滑油、液压油等其他非燃料油的采购发票,则转让方须提供同厂家在交接前3个工作日发布的售价作为结算依据。

5、本次竞拍标的不包含租用的一整套卫通VSAT设备,该租用设备不随船出售。

6、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若《船舶买卖合同》(即MOA)另有约定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版的《船舶买卖合同》(即MOA)的约定为准。

 

六、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若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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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