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规定

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公告》、《竞拍规则》的补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特别规定中的专业术语与《竞拍公告》、《竞拍规则》中的术语定义一致。

 

一、竞拍标的:

本次竞拍标的为SEVEN CHAMPION轮及其附带的光租租约,详情如下:

船名:SEVEN CHAMPION;

IMO号:9377377;                       

船舶类型:铺管驳/居住驳;

船级:LR;

船级符号:*100A1 ACCOMODATION BARGE/PIPE LAYING BARGE, HELICOPTER LANDING AREA, DECK STRENGTHENED FOR 17 TONNES PER SQUARE METRE UNIFORM DISTRIBUTED LOADING, LA, *IWS.
船旗国:新加坡;    

总长:142.0m;型宽:40.0m;型深:10.0m;

总吨:25112;净吨:7533;

载重吨:16258t;

夏季最大吃水:6.5m;

甲板面积:~4000㎡;

甲板强度:~17t/㎡;

甲板载货量:6464t;

居住人数:360-470,140个房间共计470个床位;

主发原动机:6x Bergen B32:40L8A,rated 3,840kW / 6,600V / 60Hz / 3Ph;

辅助发电机:2x Bergen KRMB-6,rated 1,325kW / 440V / 60 Hz / 3Ph;

应急发电机:1x CAT 3408,rated 350kW / 440V / 50Hz / 3Ph;

动态定位:DP2;

起重机:Offshore Mast Crane x 2,200 MT SWL(厂家:Huisman Offshore);

建造完工时间:2007年8月2日;

建造厂:Nanindah Mutiara Shipyard, Indonesia;

SEVEN CHAMPION轮所附光租租约详见第五款“其他披露”。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合称“船舶信息”),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不构成对竞拍标的交割时船舶状况和条件的任何保证、承诺、担保,竞拍标的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及其他竞拍相关事项;竞拍成交后,我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亦不会就与该船有关的任何瑕疵或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成功竞买人(即“买受人”)必须当天向下述电邮地址(auction@shipbid.net)发送邮件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书面确认,并在竞拍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我司递交买受人签署的6份正本《竞拍成交确认书》(以正式发出快递的日期为准)。

 

2.本次竞拍标的为“SEVEN CHAMPION”及其附带的光租租约,该船舶的买卖合同已在挪威船舶经纪人协会的《SALEFORM 2012》版本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并以附件形式公示。该船在出售时附现行光租租约(“光租租约”),因此,在船舶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同时,转让方在光租租约中的权利和义务应根据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买方,该转让协议也作为本特别规定的附件(“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参拍手续(以取得竞价号牌为准)后,即视为确认和接受本竞拍公告、特别规定、买卖合同(MOA)、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合称“买卖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买受人最晚应在竞拍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OA)、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及相关协议。

《船舶买卖合同》(MOA)及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称、成交价格、签约日期等)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调整的内容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买卖双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MOA)后,若买卖合同(MOA)、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与竞拍公告内容有冲突或歧义,则以买卖双方签订后的《船舶买卖合同》(MOA)内容为准。

 

3.买卖双方同意指定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为本次竞拍及交易事宜提供服务。买卖双方应在《船舶买卖合同》(MOA)、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及其他与该船买卖相关协议签署当天和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

所有第三方船舶交易资金不计息。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付款及放款要求:

4.1 购船定金:

买受人支付的美元竞拍保证金,在《船舶买卖合同》(MOA)、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签订生效后自动转为购船定金。

4.2 剩余购船资金

买受人应在收到转让方递交的5天预计交船通知时(无论如何买受人应在收到5天预计交船通知的2天内)或最晚在船舶交接日的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将剩余船款及其他所有应付款项(包括银行手续费或其他扣缴费及其他应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即“剩余购船资金”)全额汇入至本次交易指定的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
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根据《船舶买卖合同》(MOA)和《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的约定,在收到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正本或扫描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如有),用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汇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不得在全部成交价款中抵扣任何银行手续费或买受人需向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与购船相关款项收、付相关的所有银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均需由买受人承担。

 

5.若买受人无论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信或制裁问题等原因)出现未能在竞拍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公告附件所对应的《船舶买卖合同》(MOA)或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或未能开立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账户,或在《不涉制裁承诺书》中虚报信息,或未能按要求签订《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务协议》或支付剩余购船资金(或其中任意部分资金)等情形,则视为买受人严重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和取消本次交易,且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应在转让方发出本次交易取消的书面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释放给转让方,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上述情况使转让方遭受任何损失的,若转让方的损失、成本和费用(即“损失”)金额超过买受人已支付的竞拍保证金或购船定金,转让方有权利要求买受人进一步赔偿所有损失和费用以及相关利息。

 

6.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原则上应确保竞拍报名人、MOA签约主体、付款方、最终所有权登记方均为同一公司主体。竞拍完成后,买受人有权在5个工作日内指定另一家合法存续的公司(“指定买受人”)作为最终买家公司主体并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登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参拍承诺书》),且买受人和指定买受人均应与转让方签署《指定函》(转让方格式文本),指定买受人应在所有方面遵守竞拍公告、本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买受人(竞买人)应继续作为唯一付款方,并应继续对购买该船以及与竞拍公告、本特别规定及相关附件有关的所有其他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可指定“指定买受人”接收该船,并以其名义将该船的所有权登记为新船东。指定买受人必须是买受人的全资子公司,或者与买受人在法律上和实质上完全由同一实体拥有,且指定买受人应按转让方的要求提供KYC文件。如果买受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指定新的买受人,则应视为买受人已放弃其进行任何此类指定的权利。

被指定的买受人、其关联公司及其董事、高管或雇员不得:

a) 受制裁或受制裁影响或违反制裁条款;

b) 是违禁者,或由被违禁者拥有或控制,或直接或间接代表违禁者或为违禁者的利益而行事;或

c) 拥有或控制违禁者,或者是违禁者的关联公司,

以及在本条款中,

“违禁者”是指任何受制裁的人员或实体(不论是被具名的,还是因被列入根据制裁条款而适用制裁的一类人中);以及

“制裁”是指联合国、中国、美国、英国、欧盟及前述任何一方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AC)、美国国务院、英国财政部(HMT)金融制裁实施办公室 (OFSI)等)发布的与贸易、经商、投资、出口、融资或提供资产(或与上述任何活动类似或相关的其他活动)有关的任何制裁、禁运、冻结规定、禁令或其他限制的法律、法规或条例。

此外,所有竞买人应能够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以美元支付款项(在竞拍过程中或竞拍结束后,各竞买人应按照我司的合理要求提供相关解释或证明材料),并应符合《光租租约》、《转让协议》和《船舶买卖合同》(即MOA)(各自定义见《特别规定》)中的制裁条款,且必须签署《不涉制裁承诺书》(按照《特别规定》规定的格式,即 “不涉制裁承诺书”)。

 

三、标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本次交易转让方仅负责将标的船舶的所有权以及光租租约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买受人,不涉及船舶的实物交接。以下船舶交接仅指船舶文件所有权的转移。

1.转让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签署《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且收到全部款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该船的所有权注销登记手续(如需要)。

最早船舶交接日:MOA签约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5年3月31日。

若转让方未能在最晚船舶交接日(根据 MOA 中的定义)之前准备好有效地完成所有权法律转让(买受人违约原因除外),则买受人应有权根据MOA的条款约定选择取消 MOA。若买受人选择取消 MOA,竞拍保证金/购船定金(不计利息)应立即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2.标的船舶交接地点:交船时该船作业的阿联酋水域或波斯湾。转让方应及时通知买受人该船动态并提交20天、15天、10天、5天和3天的预计交船通知及1天的准确交船通知,通知买受人预计的船舶交接时间及地点,并在交接当天递交准备就绪通知书。该交船通知仅为告知买受人在船舶交接时点,船舶所处的地点,不做船舶现场物理交割。

 

3.交船状态:无论该船处于阿联酋水域或波斯湾的任何水域,不论港口、锚地或引航站,均按照交船时的现状进行交接。船舶所有权交接结束,即视为船舶实物交接完成。

 

4.本次竞拍标的不包含以下设备或物品:参见MOA及其附件。

 

5.本公告附有8份附件(参拍承诺书、不涉制裁承诺书、保密协议、船舶买卖合同(MOA)、交易不包含项目清单、转让协议(Novation Agreement)、光租租约(BBC)、技术报告),请竞买人仔细查阅。

 

四、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买受人应在竞拍成交后的5个银行工作日内,向我司支付船舶成交价的1%作为竞拍服务费。

 

2.本次竞拍,转让方仅提供该船船价及交接杂费(如有)的商业形式发票。由于购买该船和在买受人所指定的船旗国进行登记而产生的任何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同样,由于出售该船、解除抵押和转让方办理注销登记相关的所有手续费、交易鉴证费(如有)等由转让方承担。

 

3. 本次竞拍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根据当前光租租约约定船上所存燃油及润滑油为当前光船承租人所有,在船舶移交时无需交付给买受人。

 

4.本次竞拍标的的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确认书》(PODA)上的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其他披露:

本竞拍公告含8份附件,详情如下:

1)Non-Disclosure Agreement(保密协议);

2)Technical Report(技术报告,仅供参考);

3)Undertaking for Sanctions Compliance(不涉制裁承诺书);

4)Undertaking for Bidding(参拍承诺书);

5)MOA(船舶买卖合同);

6)Bareboat Charter(光租租约);

7)Novation Agreement(光租租约转让协议);

8)Excluded Item List(交易不包含项目清单);
上述6)、7)、8)项将在意向竞买人签署保密协议后提供。

 

六、本公告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进行描述,若两种文字出现不符情况,以中文为准。

 

七、未尽事宜由我司、转让方、买受人协商解决。

 

八、本公告适用中国法,凡因本公告引起的任何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