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特别规定作为《竞拍规则》的补充,与《竞拍规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竞拍标的:
“岱山11”客滚船;
船级:ZC;
航区:遮蔽;
总长:59.80m;船宽:13.60m;型深:4.00m;
总吨:1444;净吨:750;
乘客定额:412人;
主机型号:MAN9L20/27*2;主机额定功率:900kW*2;
建造完工日期:1994年01月20日;
建造地:舟山船厂。(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该船船龄已到报废年限,船舶检验证书已到期,船舶成交后须签订《废钢船买卖合同》。
《竞拍公告》、《特别规定》、《勘验报告》以及通过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关船舶资料和数据参数,仅供竞买人作为参考,竞拍标的以交船时的现状为准。如实际情况与上述资料或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本次竞拍成交和竞拍成交价;竞拍成交后,本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竞拍标的任何瑕疵责任和质量问题。
三、竞拍成交:
1、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当天以电邮或者传真形式对竞拍成交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竞拍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订正式《竞拍成交确认书》,以及与委托人签订《废钢船买卖合同》。
2、未成交者的竞拍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竞拍保证金不计息。
3、买受人支付的竞拍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自动转为拆解保证金,拆解保证金不计息。本公司凭买受人出具的拆解完工报告并得到委托方确认后退还拆解保证金。
四、标的的过户(注销)和移交:
1、买受人必须在2024年04月07日下午16时之前付清全部竞拍成交款和全部竞拍服务费,逾期按违约论处。且必须在竞拍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交接手续,该船船检证书已到期,船舶交接后必须由拖轮进行拖带,拖带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在交接后60天内完成所有船舶拆解手续,提供完整的《拆船完工报告》,原船舶所有人凭《拆解完工报告》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该船相关的所有船舶注销手续(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标的移交地点:浙江舟山。移交方式:买受人自提。
标的船舶按照交船时的现状进行交接。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拍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若买受人未进行看样,视同看样。
五、相关费用:
1、竞拍服务费: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向本公司支付成交价3%的竞拍服务费。
2、本次竞拍,委托人提供船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船舶交接时,买卖双方对船上剩油进行现场测量,油价参考交接地前一个工作日中石化市场挂牌价作为结算依据进行核算;交接当天买受人需一次性将剩油款项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不提供剩油款发票。
4、以船舶交接时间为界,船舶交接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船舶交接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竞拍默认我司指定的人民币账户作为第三方资金托管账户。买卖双方完成实船交接手续后我司在收到双方签订的《船舶交接确认书》和《船款释放函》原件或扫描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释放所有我司已收到的由买受人支付的购船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我司针对与本项目相关的资金托管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托管资金不计息。
六、未尽事宜由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协商解决。
浙江拍船网航运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9日